服务协议 【首部及导言】 欢迎您使用千动网的服务! 为使用千动网的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千动网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和《千动网隐私政策》。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千动网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如第十八条相关约定)等,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或规则。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千动网服务。您点击“同意”或“下一步”,或您使用千动网服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均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签署本协议。本协议即在您与千动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如果您因年龄、智力等因素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在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如果您是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用户,您订立或履行本协议还需要同时遵守您所属和/或所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一、【协议的范围】 1.1本协议是用户与千动网之间关于其使用千动网的服务所订立的协议。“千动网”是指千动网和/或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用户”是指千动网的服务的使用人,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1.2千动网的服务是指千动网向用户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即时通讯、网络媒体、互联网增值、互动娱乐、金融支付、广告等产品及服务,具体服务以千动网实际提供的为准(以下简称“本服务”)。 1.3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千动网隐私政策》(链接地址https://www.imqdw.com/policy/privacypolicy.html),且您在使用千动网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您对前述任何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您对本协议全部的接受。您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您对《千动网隐私政策》的接受。 二、【帐号与密码安全】 2.1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需要注册一个帐号。关于您使用帐号的具体规则,请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单独协议。 2.2千动网特别提醒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帐号和密码。当您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因您保管不善可能导致遭受被盗号或密码失窃,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2.3为增强用户体验和/或技术便利,本服务的帐号可能包括数字、字母或者其组合,以及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在您注册某一形式的帐号时,千动网可能附赠该帐号的另一表现形式。具体的帐号形式、帐号体系及帐号之间的关联关系等,以千动网实际提供的为准。 2.4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可能可以为您使用的帐号设置昵称、头像、签名、留言等信息,也可能为您建立或者管理、参与的千动网群、千动网群等设置名称、图片、简介等信息。您应当保证这些信息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本协议中的“法律法规”指用户所属/所处地区、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下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千动网平台规则,且不会侵害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 2.5部分第三方网站或者服务可能可以用千动网帐号、千动网帐号等作为其登录途径之一。您知晓,除非千动网特别说明外,这些网站或者服务并非千动网运营,您应自行判断此类第三方网站或者服务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千动网的一项基本原则。千动网将按照本协议及《千动网隐私政策》(链接地址:https://www.imqdw.com/policy/privacypolicy.html)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作明确规定的,均应以《千动网隐私政策》的内容为准。 3.2您在注册帐号或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若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您需要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一般情况下,您可根据相关产品规则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号码申诉服务等)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3.4千动网将尽可能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3.5千动网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 (1)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求。 (2)为完成合并、分立、收购或资产转让而转移。 (3)为提供您要求的服务所必需。 (4)依据《千动网隐私政策》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可以转移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形。 3.6千动网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使用千动网的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的监护人的同意。 四、【使用本服务的方式】 4.1本服务仅为您个人非商业性质的使用,除非您与千动网另有约定。 4.2您依本协议条款所取得的权利不可转让。 4.3您不得使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等)对本服务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4.4您应当通过千动网提供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不得通过任何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等登录或使用本服务。 4.5任何人未经千动网授权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等查看、获取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千动网、千动网合作伙伴或用户的任何相关信息、数据等内容,同时,应当严格遵守千动网发布的Robots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 五、【按现状提供服务】 您理解并同意: 5.1本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千动网会尽最大努力保障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千动网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千动网对此类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 5.2因经营策略安排或调整等原因,不同地区的用户可使用的具体千动网服务的内容可能会存在差异,具体以千动网实际提供的为准。 六、【自备设备】 6.1您应当理解,您使用本服务需自行准备与相关服务有关的终端设备(如电脑、移动终端和必要的网络接入设备等装置),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电话费、上网费等费用)。 6.2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服务时会耗用您的终端设备和带宽等资源。 七、【广告】 7.1您同意千动网可以自行或由第三方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电子信息等多种方式向您发送、展示广告或其他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广告或其他信息的具体发送及展示形式、频次及内容等以千动网实际提供为准。 7.2千动网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广告业务。您同意,对本服务中出现的广告,您应审慎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您应对因该广告而实施的行为负责。 八、【服务费用】 8.1千动网的部分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如您使用收费服务,请遵守相关的协议。 8.2千动网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千动网也可能会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千动网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 8.3在千动网降低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或者将收费服务改为免费服务提供时,千动网保留不对原付费用户提供退费或者费用调整之权利。 九、【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您在千动网平台上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千动网和第三方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 十、【基于软件提供服务】 若千动网依托“软件”向您提供服务,您还应遵守以下约定: 10.1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下载软件,对于这些软件,千动网给予您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您仅可为使用本服务的目的而使用这些软件。 10.2为了改善用户体验、保障服务的安全性及产品功能的一致性等目的,千动网可能会对软件进行更新。您应该将相关软件更新到最新版本,否则千动网并不保证软件或服务能正常使用。 10.3千动网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不同的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您可以直接从千动网平台上获取软件,也可以从得到千动网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如果您从未经千动网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软件或与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千动网无法保证该软件或服务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0.4除非千动网书面许可,您不得从事下列任一行为: (1)删除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2)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软件的源代码。 (3)对千动网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对软件或者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千动网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软件和相关系统。 (5)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等任何方式,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通过非千动网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等任何方式,登录或使用千动网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非千动网开发、授权的用于登录或使用千动网软件及服务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设备等。 十一、【知识产权声明】 11.1千动网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计算机软件等)的知识产权归千动网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除非您与千动网另有约定。 11.2除另有特别声明外,千动网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千动网所有。 11.3千动网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千动”、“千动网”、“IMQDW”形象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千动网所有。 11.4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法规保护,未经千动网、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二、【用户违法违规行为】 12.1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从事相关行为,也不得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从事相关行为提供便利: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的“七条底线”要求的。 (10)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相关协议、规则等禁止的。 12.2如果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相关国家机关或机构可能会对您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并要求千动网给予协助。因此给您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您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千动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如果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千动网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技术手段删除、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接等。同时,千动网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限制、中止、冻结或终止您对千动网帐号、千动网帐号的使用,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12.4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任何主体损失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千动网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十三、【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13.1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您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13.2您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千动网违反法律法规或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千动网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服务。 十四、【用户发送、传播的内容与投诉处理】 14.1您通过本服务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均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14.2您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应有合法来源,相关内容为您所有或您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14.3如果您发送或传播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权利的,千动网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 14.4如您被他人投诉或您投诉他人,千动网有权将争议中相关方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必要信息提供给相关当事方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14.5您保证对您在投诉处理程序中提供的信息、材料、证据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十五、【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15.1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受到影响。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千动网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争取及时进行处理,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千动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15.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千动网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用户或千动网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通过非千动网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4)程序版本过时、设备的老化和/或其兼容性问题。 (5)其他千动网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15.3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千动网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2)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3)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15.4千动网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千动网的义务或承诺,千动网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15.5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千动网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6.1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16.2千动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16.3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千动网提供的软件或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十七、【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17.1您理解并同意,千动网基于经营策略的调整,可能会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 17.2在千动网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时,千动网可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下相关资产;千动网也可在单方通知您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及相应的权利义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千动网通知的为准。 17.3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千动网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您应提交真实信息,而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2)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司法机关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4)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17.4千动网有权按本协议8.2条的约定进行收费。若您未按时足额付费,千动网有权中断、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 17.5您有责任自行备份存储在本服务中的数据。如果您的服务被终止,千动网有权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服务中止或终止后,千动网没有义务向您提供或返还数据。 十八、【管辖与法律适用】 18.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等相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8.2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 18.3若您和千动网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即中国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8.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8.5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8.6若本协议有中文、英文等多个语言版本,相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中文版的内容为准。 十九、【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9.1若用户未满18周岁,则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 19.2未成年人用户涉世未深,容易被网络虚像迷惑,且好奇心强,遇事缺乏随机应变的处理能力,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因此,未成年人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1)认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影响日常的学习生活。 (2)填写个人资料时,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骚扰。 (3)在监护人或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正确使用网络。 (4)避免陌生网友随意会面或参与联谊活动,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危及自身安全。 19.3监护人、学校均应对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多做引导。特别是家长应关心子女的成长,注意与子女的沟通,指导子女上网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 19.4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任何原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照适用本协议之未成年人使用条款之相关约定。 二十、【其他】 20.1如果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与千动网客户服务部门联系(imqdw.com/kefu.html),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正文完) 凯里市千动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繁荣网络文化,维护健康有序的行业秩序,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加入本公约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机构和单位,承诺遵守本公约自律条款。 第三条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四条 自觉遵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关于互联网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 第五条 坚守社会责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大力弘扬优秀文化,积极推动产业发展,严格实行行业自律。 第六条 积极生产制作和传播内容健康、形式新颖、生动活泼、贴近受众的网络视听节目,包括网络剧、微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等。 第七条 不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节目,共同抵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不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节目内容。 第八条 加强技术创新和交流协作,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领域有关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打造自主技术品牌;针对用户不同需求,提供专业、优质的技术服务;采取有效手段,消除信息与文化安全风险和隐患,确保网络视听产品的内容安全和传播安全。 第九条 遵守国家关于著作权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采取版权保护措施,尊重和保护著作权人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保护用户权益,尊重用户隐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用户信息泄漏。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受理、办理和回复公众的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一)实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总编辑负责制度; (二)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建立和完善快速处理响应机制; (三)充实管理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人员,建立和完善安全保障制度。 第十二条 加强业内协作,建立行业共享互助机制,积极参与交流合作,增进行业互信,不得以诋毁行业其他单位商业声誉、泄露商业机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和产业发展环境。 第十三条 建立互联网视听节目行业信息共享互助机制,健全“互联网视听节目信息库”系统,积极推荐优秀节目,及时删除有害内容。对信息库系统中仅应由缔约单位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四条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五条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负责监督检查本公约的执行,并定期公布加入及退出本公约的单位名单。 第十六条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国家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互联网视听节目信息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时传递有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信息。 第十七条 缔约单位如违反本公约约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醒或质询,并视情况给予警示或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公约经缔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公约由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负责解释。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涉及面较广,也是国家主要的许可项目之一,我们正在力争获得相关许可,此前,我们不采集任何时政、财经、国际以及其他相关重要领域的新闻,仅作为传播平台,传播更多有价值的新闻,未来可期,让我们一起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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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内容传播审核规范 第2版 千动网是以新闻资讯为中心的垂直门户网站,主要以传播有价值的新闻为核心,提供优质新闻资讯服务。以下简称“本网”。 第一章 转载 1.转载说明 本网主要通过转载互联网相关行业、垂直类媒体门户已发表的新闻资讯。转载相关内容时,本网工作人员会以人工方式筛选特殊版权备注以及特殊新闻,未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本网不转载其新闻。只限转载新闻源媒体未明确标注需许可的新闻。 2.信息标注 新闻信息会标注具体的新闻源媒体名称(简称或全称:如中国新闻网、中新网);作者栏根据新闻源原文所标注的“编辑”或“作者”人名称标注,如央视网、中国新闻网,若原文未明确标注作者本人,本网一律按照“记者”人名称进行标注,若未标注记者名称和编辑者的名称,本网则选择性将媒体名或者责任编辑人员作为“作者”首要注入,如新华网;若未标注作者的特殊媒体或报纸,则以“记者”本人的名称进行标注,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以及旗下数字报。 3.链接、视频 因排版和其他相关原因,本网默认隐藏原文链接,如有特殊情况,本网会根据原文的性质单独进行相应的备注和说明。 第二章 审核 本网采用人工转载、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新闻转载传播,一律不使用网络上任何的自动采集器和采编服务。在转载时能够更好的筛选出优质的新闻资讯。 第三章 传播 传播方式主要以PC电脑端和手机端传播,可能但不限于今后会使用其他方式传播(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 第四章 版权 本网所转载刊登的新闻资讯,除非来源“千动网、千动新闻”等字样的,包括图片、音视频以及文字的选摘均归原作者和原媒体所有,本网不保留其版权服务,详情请参考《版权声明》。 |
自觉抵制互联网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广告业诚信建设,营造诚信文明的网络广告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做出郑重承诺: 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遵守《广告活动道德规范》,以诚信塑造形象,不以失信谋取利益,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绝不为虚假违法广告提供发布渠道。 从我做起,恪守法律底线,坚决抑制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下列互联网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一) 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 (二) 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 (三) 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 (四) 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广告的; (五) 非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的; (六) 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的,或者伪造、假冒他人名义开办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销售假劣药品的; (七) 其他领域广告及信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广告审查员,未经广告审查员审查的广告不予发布。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制,对不履行审查职责的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积极能加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广告法律法规培训。 发现链接到本网站的违法广告,主动取消链接,不为下列网站提供链接服务: (一) 未经许可、备案的; (二) 不具有互联网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 (三) 含有虚假违法广告、信息的。 服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整改虚假违法广告。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网商、网络广告、互联网等协会和互联网媒介单位各存一份。自承诺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本网站首页予以公布。 承诺单位:凯里市千动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日 |
网站自律管理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本网站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现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网站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通过运营网络互动传播技术平台,供用户对本网站传播的各类信息发表评论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语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二、本网站致力使跟帖评论成为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意见交流。在推动跟帖评论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完善跟帖评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三、本网站坚持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四、本网站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将自觉遵守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五、本网站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不发表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六)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十一)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十二)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十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四)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十五)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十六)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十七)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十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 六、对违反上述承诺的用户,本网站将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删除跟帖、短期禁止发言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跟帖评论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七、本网站承诺,完善公众举报平台,欢迎用户监督举报各类不法传播活动和违法有害信息,以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承诺人: 凯里市千动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侵权投诉指引 >>线上投诉通道<< 侵权投诉通知指引(适用于投诉方) 基本说明 千动网是凯里市千动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用户打造的全天候、全方位、及时报道的新闻门户网站,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资讯服务。 鉴于,千动网中存在大量第三方转载的内容,为了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尽可能的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千动公司特制定本指引,如果您在浏览千动网的过程中认为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通知我们,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流程 1. 通知千动网 若权利人认为千动网中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投诉,通知千动公司。 权利人应向千动公司提交书面通知书(可参照附件一),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权利人主体信息和相关材料 I.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II. 权利人如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等证明代理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2 权利人要求 权利人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内容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1.3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该初步证明材料应包括: I. 针对知识产权的投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权利人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 II. 针对其他民事权利(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的投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被投诉方发布的内容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发布的内容构成对权利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1.4 权利人保证 权利人应在投诉中明确保证:权利人在投诉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千动公司因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对相关帐号的处理而给千动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千动网因向被投诉方或用户赔偿而产生的损失及千动公司名誉、商誉损害等。 1.5 通知方式 通知千动公司的方式: 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前述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本邮寄至千动网指定的以下地点: 地址:中国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红洲路原卫校综合楼505室 邮编:556000 2. 千动网反馈 千动网作为中立的平台服务方,收到权利人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投诉后,会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在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情形下将权利人的投诉处理结果转送给被投诉方。 若被投诉方不认可权利人的投诉,被投诉方可参照侵权投诉反通知指引通知千动网,千动网会将处理依据及结果转送给权利人,若权利人对于被投诉方的意见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异议的,千动网建议权利人另行通过行政投诉、诉讼等方式直接和被投诉方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权利人有新的并可充分推翻被投诉方意见的证明材料的,也可向千动网提供。 注意事项 1. 本指引中的权利人,指拥有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始所有人,或经原始所有人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以及认为自身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人。 2. 本指引中的第三方,指在千动网各产品中发布内容的上传者。 3. 为了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权利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的签章);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4. 本指引中的权利人提交的投诉材料,均应包括与投诉相关的主体资格材料、权属证明、侵权证明、保证声明等材料。 5. 若权利人已经因为被投诉人发布的内容向有关政府或法院提起行政投诉或诉讼的,请在提交材料时,将相关受理证明及提交政府部门或法院的证据材料一同提交给千动网,这将有利于权利人投诉的处理。 附件一: 千动网网侵权投诉通知书(适用于投诉方) 附件二: 千动网网侵权投诉邮件模板(适用于投诉方)
侵权投诉反通知指引(适用于被投诉方) 基本说明 若第三方在千动网各产品上上传的内容被相关权利人投诉侵权且第三方不认可侵权事实时,被投诉方应按照本指引要求向千动公司提供相关材料,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流程 1. 被投诉方向千动网发起反通知申请 被投诉方应按照本指引要求向千动公司提发起反通知(参照附件三),通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被投诉方主体信息和相关材料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2 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被投诉方不认可侵权的,应提供不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具体应包括: I. 针对知识产权的投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被投诉方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 II. 针对其他民事权利(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等)的投诉,被投诉方应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3 被投诉方保证 被投诉方应在反通知中明确保证: 被投诉方在反通知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千动公司因根据被投诉方提供的反通知材料,而在千动公司平台上保留或删除、断开被投诉的内容而给千动公司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千动公司因向权利人或用户赔偿而产生的损失等及千动公司名誉、商誉损害等。 1.4 通知方式 通知千动网的方式: 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前述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本邮寄至千动公司指定的以下地点: 地址:中国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红洲路原卫校综合楼505室 邮编:556000 2. 千动网反馈 千动网作为中立的平台服务者,会依法进行相关处理。 注意事项 1. 本指引中的权利人,指拥有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始所有人,或经原始所有人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以及认为自身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授权侵犯的人。 2. 本指引中的第三方,指在千动网各产品中发布内容的上传者。 3. 为了确保被投诉方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被投诉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应有被投诉方的签章);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4. 本指引中被投诉方提交的申诉材料,均应包括与申诉相关的主体资格材料、权属证明、侵权证明、保证声明等材料。 5. 若被投诉方已经因为投诉人投诉的内容向有关政府或法院提起行政投诉或诉讼的,请在提交材料时,将相关受理证明及提交政府部门或法院的证据材料一同提交给千动网,这将有利于申诉的处理。 附件三: 千动网网侵权投诉反通知书(适用于被投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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