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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制个人拼团,团长卷款跑路买家维权无门记者调查个人拼团乱象发表时间:2024-06-27 20:13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调查动机 “拼团不靠谱,平台更不靠谱。”近日,北京市民刘女士来电向《法治日报》记者反映自己的拼团遭遇。前不久,她在一款拼团小程序上看到有人发起拼团购买某品牌猫粮礼盒,价格合适,便付款下了单,但直到平台自动显示“已确认收货”,她的猫粮还是没到。 其间,她多次询问团长(发起拼团者),对方一直说货在路上;联系平台进行售后维权,平台称其只提供拼单信息收集渠道,对实际交易不负责。之后又与团长反复交涉一个多月后,对方才同意退款。 “后来我加入养宠社交群后发现,很多人都遇到过拼团团长卷款跑路、维权无门的情况。”刘女士说,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拼团乱象应该依法进行整治。 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漫画/李晓军 □ 法治日报记者 孙天骄 前不久,来自江苏南京的李女士在一拼团小程序上下单了一款品牌充电宝并支付了费用,但对方迟迟未能发货。一个多星期后,李女士发现团长失联了,电话一直没人接。于是她向平台申请退款,但收到平台“退款需联系团长”的提示。联系平台客服,客服说他们也联系不上团长。 “团长联系不上,平台不管事,我的损失谁来负责?”李女士无奈道。 近段时间以来,个人在网店或拼团小程序上发起拼团的购物模式悄然兴起。该模式往往采取预售制,即发起人发布商品信息后,由消费者下单,凑齐一定人数(或钱数)后成团,再由团长制作或向上线卖家、厂家下单。由于发货周期长、制作需要成本等原因,虚假发货或团长未发货就让买家确认收货的情况很常见,这也导致团长卷款消失和消费者退款难、维权难的情况时有发生。 受访专家认为,个人发起拼团方式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灵活性,可以快速聚集消费者需求,降低成本,但同时因个人缺乏相应资质、平台监管不足等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小众的售卖方式不应脱离大众的市场规则,对于拼单模式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及平台应加强监管和严厉打击,净化市场环境。 下单付款虚拟发货 卷款跑路时有发生 高中生王一一(化名)是某动漫角色的忠实粉丝,今年年初,她燃起了“养娃”的热情。而“养娃”中的“娃”,指的是以某人物为原型制作的造型精致的棉花娃娃。 “‘娃妈’会以自己喜欢的角色去约做娃娃,因为单个做成本会比较高,且一般消费者也难以联系上工厂,所以圈子里多是由某个人开团,团长找工厂对接后发起拼团,团的人越多娃的单价就会越低。”据王一一介绍,一个娃团从预售到收货经历几个月的时间是常态,同时因为团长需要预先给工厂支付钱款,工厂才会开始制作娃娃,所以团长往往会要求团员先付款并确认收货。“这时候钱就集中在团长手中了,导致圈子里经常出现团长卷款跑路的情况。” 记者近日在某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以“娃妈跑路”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有大量关于团长跑路的投诉,这些团长通常有着相似的套路:发布开团信息后上两次链接,第一次是预售定金(确认参团人数),买家付定金后团长进行虚拟发货,以“向工厂付款下单”为由催促买家确认收货,这时就可以到手一部分资金。第二次是补邮费或补尾款,重复上述催收步骤,再收割一部分钱款。 “因为订单周期较长,很多买家都是在几个月没收到货后才发觉自己被骗了。”王一一说,她遇到过3次团长跑路的情况,其中有一次跑路团长被抓了——今年5月,在某娃团团长跑路后,有娃妈汇集证据向跑路团长所在地报了警,据警方通报,已将犯罪嫌疑人乔某某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记者注意到,这种个人开团售卖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团长在拼团小程序上发起拼团,另一种则是个人专门在平台注册网店发布拼团链接。这些网店所售卖的商品多为明星周边、手工品、低价小商品等。而且,这些网店通常不具有经营执照等资质,很容易申请开办,仅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几百元的保证金即可。 对此,相关平台的相关解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包括: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形。” 售后维权无法保证 平台发布免责声明 采访中,多位消费者反映,在这种个人开团模式下,即便团员是通过某网店或平台下单交易,但商品的售后、店主跑路后的维权等,一些平台却对此不愿担责。 上述江苏南京的李女士说,团长失联后,她又尝试联系拼团小程序开发商,对方称只是平台提供方,交易纠纷要找团长解决。得到的回复和平台客服的大同小异。无奈之下,她于近日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目前正在等待回复。 买个几十元的充电宝拖了两个多月时间,耗心又耗力,李女士现在只有一个想法:“以后再也不会下单这种没保障的个人团了。” 在广东汕头上大学的黄米(化名)喜欢一个国外的说唱组合,该组合的一些专辑只能通过代购买到。前段时间,黄米看到她加的一个粉丝群里有人发了专辑代购的拼团链接,开团人是从2022年开始就一直在做代购的“大粉”,还是在某拼单小程序开团,感觉有平台兜底,应该比较安全,所以她花了130多元买了两张专辑。 付款后,团长很快在粉丝群里催促,称需要大家确认收货她才能提现下单。鉴于这是代购圈的常规操作,黄米也没多想,就直接点了确认收货。没想到一个多月后专辑没收到,团长也失联了。 “这时下过单的粉丝才反应过来,可能被骗了。之后把各种信息汇总起来发现,从2022年开始,团长就在多个群里,用补邮费、无货预售等各种理由收了钱但拖着不发货,断断续续欠了50多万元。”黄米说,听说有人报了警,但团长人好像已经跑到国外去了。 黄米此时想到了通过平台退款,经沟通,她这才发现原来付款界面一个很隐蔽的角落里,写着平台的免责声明:“支付后资金将进入对方账户。平台所产生的交易默认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具体规则由团长确认),涉及售后相关问题需要咨询下单的团长,若您担心付款、退款、售后相关事宜,请勿付款。拼团活动由团长发布,并由团长对其内容、商品承担责任。本平台作为统计工具,并不存储资金。交易对您而言是否安全只有您能够判断,在付款前,请确保您已知晓并理解。” “下单时填信息、付款和团长交流全是经过平台,很多人是觉得平台交易有保障才下的单,怎么平台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呢?”黄米感到不解。 平台应当履行责任 严格审核强化监管 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看来,个人通过拼团方式进行销售,可以快速聚集消费者,降低成本,团长与消费者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但这种模式下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有的人并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容易出现虚假宣传、商品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也存在合同无法实际履行以及维权困难的风险。 苟博程介绍,团长卷款跑路的行为,属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涉嫌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欺诈等;如果卷款金额较大,且具有诈骗的故意,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可以对其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即使是个人且缺乏相关资质,但实践中此类卖家应被认定为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经营者,要承担作为经营者的全部法律责任。”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说。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为个人提供售货渠道的拼团小程序、网店平台,发布了免责声明,称只提供信息收集功能,不对交易行为负责。这样的免责声明有效吗? 胡钢认为,对于个人开团模式下平台责任的讨论,需要确定交易发生时平台的法律地位,其是否向团长收费及如何收费。“如果交易平台是固定从每单交易额中抽成,就可能要和团长共同承担责任。”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竞告诉记者,一些拼团小程序和网店平台虽然发布了免责声明,但根据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平台如果明知或应知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比如履行相关用户的身份核验等法定义务,发生纠纷后向消费者提供卖家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团长卷款跑路时有发生,对此现象该如何治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等行为的,经营者构成欺诈,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苟博程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个人拼团和拼团平台的监管,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和诚信经营。同时,应该明确平台的责任,要求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并对交易过程进行必要监管。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网店店主,建立黑名单制度,禁止其在各大平台从事电子商务活动。 受访专家认为,如果支付给电商经营者的费用,是先转入平台自身账户,再由电商经营者提现才能取出,那么平台就应当承担起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责任,当收取到的预付款超过规定金额时,就应当主动对交易的资金进行有效把控和约束,为消费者筑起最后一道资金安全防护。 “电子商务确实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无论如何,这是一种线上进行的有可能存在风险的交易。”胡钢说,对于消费预付款这样的消费模式,消费者应当提高对网络交易风险的认识,切实核对网络中卖家的身份、相关资质、保证金等注册情况后再消费。 龙家军(jiajun Long)是千动网创始人,同时也是千动网执行主编,主要负责对千动网站的日常更新和维护。我想对Ta说 Jiajun Long (龙家军) is the founder of imqdw.com and also the executive editor-in-chief of imqdw.com. He is mainly responsible for the daily update and maintenance of imqdw.com. 本文转载自他媒,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 我要举报 中国警察网讯记者吴艺、通讯员庄莉强报道: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打掉一个以“直播售卖玉原石”为幌子进行诈骗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在掌握了充分证据、摸清诈骗团伙活动规律后,专案组在云南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展开抓捕行动,抓获以江某为首的35名犯罪嫌疑人。
2024-04-11
男子在国外染毒后走上代购毒品之路,将毒品藏于笔记本、女士内衣甚至溶于口服液后快递至国内,藏毒手段不断升级。记者7日从北京四中院获悉,被告人周某因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2024-04-08
3月26日9时40分,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多警种集群作战,对辖区助贷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成功打掉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记者进一步了解到,青羊区分局把警种“主战”和派出所“主防”深度耦合,全面探索大数据条件下的侦查打击实战体系,深化智慧公安建设,在服务实战、信息共享、业务融合、赋能基层上聚焦发力,实现了打击破案更主动、服务支撑更靠前、社区治理更精准、预防警务更高效的目标。
2024-04-02
近日,根据我公安机关提供的诈骗窝点和相关人员线索,缅甸警察总部派员赴缅北木姐地区,组织指挥当地执法力量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抓获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352名,其中幕后“金主”、组织头目和骨干2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51名,现场缴获一大批电脑、手机、诈骗话术脚本等作案工具。
2024-04-01
“聚艺齐”交易平台本文图片均为上海警方供图王先生告诉民警,这个平台是朋友推荐的,平台承诺交易的每一幅“数字藏品”画作每天都有3%的固定涨幅,除去24%需作为手续费支付给平台,剩余的06%就是获利,相当于投资10000元,次日即可收回10060元,年化利率高达216%。
2024-03-30
中国警察网讯记者刘海平、舒俊、通讯员舒莎报道:近日,湖南省沅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此后的两年时间里,王某以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为由,多次向张某和杨某索要钱款累计110余万元。
2024-03-29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谭彦叙、通讯员聂赫成报道: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抓获以曲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0名,现场查获假烟4500余条,斩断一条贩卖假烟链条,涉案金额超100万元。今年年初,办案民警抓获本案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摧毁该假烟销售链条。
2024-03-25
中国警察网北京3月24日电记者石杨报道:近年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借“灵修”等旗号从事非法培训活动的公司机构,有力遏制了此类活动的发展蔓延,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024-03-25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经侦大队精准出击,打掉一个专门骗取贷款的犯罪团伙。犯罪团伙打着他人的幌子套取银行贷款,债务却要由他人来背,张梅梅就是一个典型的“背债人”。经讯问,专案组得知犯罪团伙成员隐约感到不妙,于是相约到办公室内商量对策,准备销毁证据、卷款潜逃。
2024-03-23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办对外披露,在宁夏公安厅禁毒总队、石嘴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在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的支持下,平罗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贩卖依托咪酯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缴获含有依托咪酯成份烟弹29个、依托咪酯“烟粉”2包、吸食工具电子烟杆42个、空烟弹550余个、烟油1瓶、电子秤1个。
2024-03-20
| 千动网系非营利综合信息门户网站,所刊登新闻秉持中立态度 侵权投诉/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imqdw.com 8月8日,辰子柯官方微博显示,歌手、词曲创作人辰子柯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申请,正式成为“音著协”正式成员。辰子柯本名龙家军,2000年生于贵州剑河,2018年凭原创歌曲《看流星飞过》出道,2015年开始接触歌词写作和音乐制作,代表作品有《看流星飞过》《下一秒回忆》等,且这些作品的作词大多由他完成,部分作曲也出自他手。
2025-08-11
千动网娱乐讯 就在今天(20号),辰子柯提前过上了25周岁生日,晚上10点,辰子柯在微博描述,由于工作原因,生日由原本的28日改为7月20日,这个生日对于辰子柯来说,是二十五年以来首次最大规模的庆生派对。(辰子柯官方網站)
2025-07-20
千动网讯(通讯员) 据可靠消息,今天(3 月 27 日)中午 11 点位于剑河县南加镇一村庄发生一起火灾,起因是因为村民在清明扫墓的时候未规范使用火源引起,当地政府部门在得知消息后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开展救火工作,最后在村民与救火人员共同努力下,成功将火势控制。据消息得知,此次火灾事件暂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需政府部门告知。截止发文时间,暂未看到政府部门公开此消息。(完)
2025-03-28
11月28日5时许,随着三架中国民航包机先后降落在山西太原武宿国际机场,首批240名中国籍涉赌诈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我公安机关从柬埔寨押解回国。这是今年以来中柬警方开展的第二次包机押解遣返联合行动,包括今天相关人员在内,预计将有500余名中国籍涉赌诈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分批押解回国。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跨境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
2024-11-30
为纵深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清剿诈骗窝点,依法缉捕涉诈人员,近日,公安部部署云南公安机关加强与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的警务执法合作,首次在缅甸当阳地区抓获1079名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其中中国籍犯罪嫌疑人763名。目前,全部中国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我方。这是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在缅甸纵深地带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去年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电...
2024-11-24
中国与缅甸警方成功开展第二次联合打击行动,共抓获870名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其中中国籍313人,缅甸籍557人。此举旨在持续打击该地区的诈骗窝点,彻底清除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公安机关警告诈骗分子,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024-10-04
为全面遏制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防止不法活动“死灰复燃”,近日,公安部派出工作组加强同缅方的执法合作,首次在缅甸仰光、曼德勒等地联合开展打击行动,一举抓获陈某卫、杨某等20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并组织一架民航包机成功将缅方移交的20名重大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此次行动是中缅两国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取得的又一标志性重大战果,充分彰显了两国联合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同携手维护...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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